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养老金:1、缴费本人死亡;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3、缴费本人移民。如果退休前死亡(男60女50岁),亲属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部分,再不能领取养老金。
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是不能取出来的。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出国定居、重复参保或者参保人死亡,才能提取养老保险。如符合以上提出的特殊情况,则可以将养老保险取出来。
如果因工受伤,直接带着当事人所有的收据和发票去相关单位取费就可以。如果是向国家社保机构缴纳的工伤保险,本人不用出钱,由所在公司在支付,如果在职期间发生工伤,那么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补偿。如果没有发生工伤或者离职了,公司缴纳的钱取回。
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你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内的账户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离职后医疗保险里的资金是不能提取的。首先,劳动者离职后,要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保险缴纳单、照片,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其次,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社保手册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自己缴纳社保,不能提取医疗保险上的钱。
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养老金:1、缴费本人死亡;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3、缴费本人移民。二、医疗保险提取条件: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的等。
满足条件是可以取出来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
退休了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离休、退休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缴纳,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