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须贴男女双方的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向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补办结婚证不收费。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90年的结婚证丢失找不到原档案补办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确认符合要求的,应当补发。
如果能在档案馆找到当年的婚姻档案,就可以到民政部门补办。如果档案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则要去居委会或单位开具证明,证明当年结婚证(婚姻档案)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属于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