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杨化锋。他是
北京市盈科(
苏州)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名誉合伙人,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和
重庆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他学法用法16年,曾任职于
上市公司、民企500强等企业,处理过数百起各类纠纷案件,参与负责多个投融资项目,经验十分丰富。他始终秉持“勤勉负责,务实高效,竭尽所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曾经,杨化锋律师遇到了一起特殊的投资理财回购协议纠纷案件。甲某与已注销的某水处理
公司签订多份《回购协议》,虽名义上是项目份额投资回购,但约定了固定年化收益率8.5%以及到期还本回购。甲某累计投入900,000元,然而到期后公司却未履行回购兑付义务。该水处理公司已办理简易注销,
嘉兴某技术中心为其
股东,甲某认为股东存在违法注销、原股东存在违法减资、0元低价转让
股权等情形,便
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股东及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清偿责任。杨化锋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被告嘉兴某技术中心参与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案涉模式与另案生效刑事判决中陆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模式高度一致,已有多名集资参与人开展维权诉讼。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杨化锋律师没有丝毫懈怠。他代理被告单位应诉后,仔细梳理全案证据,认真检索关联刑事裁判文书,重点核查案涉回购协议交易模式、资金背景、主体沿革。结合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他向法庭提出了关键代理意见: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回购,实质是承诺保本保息,属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案涉交易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依据司法解释,本案不属于普通民事
合同纠纷,应当驳回起诉,移送公安处理。
同时,针对原告诉状主张的股东注销责任、原股东减资、
股权转让连带责任,杨化锋律师同步提交了抗辩意见,对原告起诉基础法律关系提出了根本性质疑,有力地推动了
法院对本案刑民交叉问题进行审查。
最终,法院作出了裁定。裁定认定本案存在
经济犯罪嫌疑,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原告预缴案件受理费13,869元予以退回,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同时释明了救济路径:若公安不予立案、撤案、不起诉或者刑事判决不认定犯罪,原告可以再提起
民事诉讼。
这起案件有诸多亮点。杨化锋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代理中,推动法院驳回民事起诉并移送公安,抓住了“名为投资回购、实为保本付息
借贷”的核心定性,结合关联已生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判决,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本案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帮助代理的被告单位在本次民事诉讼程序中免于直接承担民事给付责任。他厘清了刑民交叉处理规则,让涉非法集资类案件能先驳回民事程序,统一交由刑事追赃退赔程序处理,避免了民事、刑事程序冲突。正如一句金句所说:“专业的法律处理,能让复杂的案件拨云见日。”杨化锋律师无疑做到了这一点。
杨化锋律师用自己扎实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秉持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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