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成律师是
浙江浙杭(
宁波)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专注婚姻家事、家族财富传承方向法律研究与实务工作。其重点研究领域广泛,涵盖高净值人群
离婚财产分割、企业主婚变
股权与经营性资产处置;恋爱及婚内资金往来、第三者不当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动产、
拆迁安置房、股权、保险、信托、跨境资产等复杂家事财产认定与分割;婚前、婚内财产约定效力审查、家庭财富风险隔离法律规划;
离婚后财产纠纷、隐匿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维权路径等。
从公开案例来看,他处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领域,涉及
子女抚养权争夺、
财产分割、
抚养费支付等问题。例如程女士诉程先生离婚纠纷、陈先生诉罗女士离婚纠纷、(2025)浙0205民初xxxx号离婚纠纷案件、俞女士诉谭先生离婚纠纷等。
虽然资料中未明确提及杨宏成律师的案件响应速度和办案周期,但从案例结果可以看出他在案件处理上的高质量。在多个离婚纠纷案件中,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围绕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制定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他成功为多位被告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如在程女士诉程先生离婚纠纷中为程先生争取到两个子女的
抚养权,在陈先生诉罗女士离婚纠纷中为罗女士争取到婚生子的抚养权,在俞女士诉谭先生离婚纠纷中为谭先生争取到女儿的共同抚养权。
在财产分割方面,他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或争取到可观的财产利益。如在程女士诉程先生离婚纠纷中为程先生避免了约2,851,350元的经济损失;在陈先生诉罗女士离婚纠纷中为罗女士争取到超500,000元的直接经济利益;在(2025)浙0205民初xxxx号离婚纠纷案件中为叶先生争取核心资产价值共计413.6594万元;在俞女士诉谭先生离婚纠纷中为谭先生争取/减少损失约435,712.5元。
以(2025)浙0205民初xxxx号离婚纠纷案件为例,该案件涉及多方利益和多种类型的财产分割。原告叶女士起诉要求离婚,主张婚生女由其
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支付离婚经济补偿5万元。
案件涉及的财产包括宁波市
鄞州区春风景里房产(剩余抵押
贷款248.3351万元,需支付房产补偿款115.8243万元)、宁波某供应链有限
公司100%股权(公司账户存款53万元)、叶先生持有的
海南某
合伙企业8.3333%股份、车位、其他动产和车辆以及双方亲友债权债务等。
经过杨宏成律师的努力,最终调解达成以下结果:核心房产宁波市鄞州区春风景里房产归叶先生所有;抚养费从每月5000元降至3000元;宁波某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归原告所有,公司账户存款53万元双方各半享有,叶先生支付对方26.5万元,叶先生持有的海南某合伙企业8.3333%股份完整保留;车位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叶先生2万元;各自名下动产、车辆归各自所有,叶先生补偿对方5万元;双方各自亲友债权债务自行承担,折算后叶女士支付叶先生10万元,叶先生最终仅需支付对方154.8243万元,于2025年11月1日前付清。
在这个案例中,杨宏成律师为当事人保住核心房产一套,完整保留海南某合伙企业8.3333%股份,加上房产权益、存款分割、补偿款项等合计,总计为当事人争取核心资产价值共计413.6594万元,同时显著降低了当事人的长期经济负担。
从上述数据和案例可以看出,杨宏成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他依托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总所婚姻家事部成熟专业体系与智库资源,组建了13人婚姻家事团队,涵盖主办律师、资深执业律师、律师助理、注册会计师、心理咨询专员、诉前调解专员、外勤专员、合规文书与案件管理专员等多个岗位,为案件处理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他注重研究本地化婚姻家事裁判规则,结合法条规定和宁波各区县司法实践,为当事人提供贴合属地审判尺度的家事法律解决方案。
杨宏成律师,拥有西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团队支持,在浙江宁波地区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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