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劳动关系诉讼分仲裁和法院诉讼两阶段。仲裁时效一年,仲裁庭一般四十五日内结案,可延不超十五日,逾期可起诉。不服仲裁裁决,十五日内可起诉至法院,审理时长依程序而定,整个诉讼耗时数月甚至更久。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时间不同。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一般四十五日内结案,复杂可延期十五日。法院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不同案件时间会因因素变化。

劳动争议诉讼有法定时间规定。先经仲裁前置,不服裁决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又不起诉,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分普通和简易程序,一审普通6个月,特殊可延长,简易3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对裁定上诉30日内终审裁定。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时间规定不同。劳动仲裁一般45日内裁决,复杂可延期15日,最长60日。劳动诉讼,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特殊可延长。实践中时长因多种因素而异,当事人要关注进展维权。

劳动仲裁诉讼时间有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普通程序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法院审查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当事人应追加,当事人要注意时间节点,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