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吗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吗

2023.12.19 劳动纠纷 162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不可以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3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恋人名下,属于借名买房吗?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同居关系关系所购置的房产,一般根据出资比列来确定房产的份额,如在本案中,购买的房产视为秦先生对王女士的赠与,则显失公允,因此秦先生可以同居关系析产的案由,再起诉到法院。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哥哥名义买的房子,哥嫂离婚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在庭审中苏女士讲到曾在这套房子里和侄子一起居住了六年,来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也没有给哥嫂要过孩子的生活费,对于苏女士的无私付出,主审法官也投来赞许的眼神。虽然苏女士没有和哥嫂子签订任何的书面协议,但结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昌平区人民法院认可兄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并判决哥哥嫂子将诉争房屋过户到苏女士名下。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名人和出名人均已去世,借名买房案件怎么打

    认定已故公公和吴女士的丈夫及吴女士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判决公公的继承人将房屋六分之五的份额过户给吴女士及其女儿。通过这个案例,可以说明,过户房屋并不一定是完整的房屋产权,部分的产权也可以过户,比如过户六分之五或者四分之三的份额。房管部门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共有产权房产证。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继承案败诉后,巧用借名买房挽回损失

    2000年,刘女士和母亲约定,借用母亲名义,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母亲承租的公房,房子归刘女士所有;2010年母亲给刘女士立了录像遗嘱。但2020年母亲去世后,刘女士的弟弟不认可遗嘱,刘女士将弟弟妹妹起诉到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这套房子,但是帮着立录像遗嘱的两个见证人没有出庭,导致法院认定见证人未出庭,不能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判决遗嘱无效,最终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了这套房屋。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父亲名义买的央产房,法院认定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

    央产房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购买主体是特定人群,而不是社会大众,并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的借名行为合法有效。最终海淀区人民法法院做出判决确认王某1与父亲之间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且借名行为有效。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借名买房案件向北京市高院提起抗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同样认为该案件存在错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抗诉,并要求北京高院依法再审。北京高院在接到北京市检察院的抗诉书后,依法撤销了二审判决。目前该案正在再审过程中。因为是抗诉的案件,我们期待再审会有好的结果。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子女之名买的房,子女离婚后,房子份额该谁享有

    在借名买房之诉中,王魁的父母若具有购房资质,法院也认定借名买房成立,则父母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如果父母一直无北京购房资质,即便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则父母也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那么其父母只能主张索赔。如法院不能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房子则会被儿子、儿媳分割,父母可以向儿子、儿媳主张索要购房款。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名买房诉讼策略

    在继承案里,法院不处理房屋的权属纠纷,由于该案房屋登记在张某父亲名下,法院就会推论该房屋属于张某父亲,如果张某认为这个房子不属于自己,应该另行提起借名买房的权属纠纷案件。而张某没有这么做,因此法院就依法按照张某父亲的房屋进行了遗产分割。张某存在的第二个错误,在判决后张某又提起了所有权确认纠纷,要求确认这个房子的归属,案由定的是确权,又被法院再次驳回。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房地产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1、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2、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3、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庞石磊律师 2018.04.19 477人看过
  • 借名人与出名人不认识,法院认定借名行为成立且生效

    一般借名买房案件都是确认存在口头借名关系,那么这个案件由于双方没有达成过口头约定,最终由法院认定的是双方的借名行为合法有效。一审判决以后,李某不服上诉到中院,由于这个案件争议较大,中院先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最终维持原判。

    李松律师 2023.09.22 33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6182210

    阅读量
  •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吗
    劳动合同往往是有期限的,合同上的期限到了之后,往往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是,有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譬如,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吗?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患病或者因工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顺延到医疗期终止。关于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否以终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员工患病能否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患病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人员与岗位的变动随着人力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员工患病能否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能变更的话,员工患病如何变更劳动合同?请看华律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一、员工患病能否变更劳动合同因伤病变
  •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到期能否终止
    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到期,通常需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法》保护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约,违规终止需赔偿。但女职工严重违规,单位仍可解除合同。
  • 患病医疗期内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
    问:我在一家企业工作,目前和企业签的劳动合同已经快到期。我现在正在医院治病,请问这种情况企业可以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吗?
  • 2019.06.29 劳务派遣工(合同未到期)患病还在医疗期内,单位可以辞退吗会赔偿医疗补助金吗?
    还在医疗期公司无权辞退
  • 当你患病时合同没到期时公司认定劳动合同终止吗?
    需要了细情况才能具体分析 ,可详细沟通下?
  • 职工患病休假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吗
    您好,由于你的合同期满是在病休期间,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 约定服务期内可以终止到期的劳动合同吗
    您好,我们需要更详细地了解案情才能给出具体意见,不过初步看下来你说的和我们团队处理过的一起案例较为相似,可以点我头像详询。——劳动案件中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若通过得当的方式离职,赔偿费用方面还会包括经济补偿金甚至是经济赔偿金!
  • 请问企业辞退患病正在医疗期的员工,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您应当处于工伤医疗期中,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单位的做法违法,劳动者可以主张非法解除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您有需要,可联系我们向我们提供更多资料,如工资单、工作年限等,我们好为您提供进一步分析,以便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