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夫妻投靠的条件:必须是结婚满10年有上海的落户地,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的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由孩子的父或母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1、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配偶一方是博士; 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要看具体情况。符合上海户籍政策的,可落户;仅有上海房产,但不符合上海户籍政策的,不可落户。有房子一般就是有落户地,但是是否能落户,要看你是否符合资格。上海落户一般可以是积分落户、夫妻投靠、子女投靠、人才引进等。
有,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单位备齐材料。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