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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请病假超过三个月怎么办

2024.04.24 劳动纠纷 860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孕妇在生产前有15天的产假可以休,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最低3个月,最高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辞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辟谣】 怀孕期间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真相:不是 解析: 公司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 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提醒】 请病假工资怎么算?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在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以正常工资70%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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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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