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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2018.10.26 婚姻家庭 153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业已构成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依据
引用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全文2018版
报告编号:NO.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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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辉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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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您好,该意见已于202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法释〔2020〕16号)废止。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何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你好,对方宣称是夫妻,他人都认为是夫妻。
  • 以夫妻名义同居怎么取证
    建议找律师介入处理,利用法律手段为您提供详尽的解决方案
  •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这个条例和事实婚姻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认定事实婚姻时间一般是从1994年2月1日为界限。
  • 你好,同居以夫妻名义的构成重婚吗?
    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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