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可以盖分公司章。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但获总公司授权能以自己名义签合同。法院认可经授权签的合同,有执照的分公司有一定用人资格,纠纷时可列总公司为共同被告。

签订劳动合同并非必须盖骑缝章,从法律看,骑缝章不影响合同效力,签字或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即生效。但加盖骑缝章能防篡改,增强安全性。实践中是否加盖由双方协商,大企业多会加盖。

签订劳动合同可盖合同专用章,依法律,签字或盖章合同即生效。加盖合同专用章与公章效力等同,但要确保章合法刻制、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合同内容合规。此外也可用公章,劳动者签约要审查条款与盖章情况。

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章分情况: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有用工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可盖分公司章;未取得的,无用工主体资格,应由总公司签合同并盖总公司章,关键看分公司有无执照或证书定用工资格。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的概念,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那么具体说到签订劳动合同上面,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是谁的章?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