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的,会按照其构成的罪名按照法定量刑标准来判刑,不会因为其是孕妇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过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孕妇,不适用死刑。而且在判刑后,对于孕妇可能会适用监外执行的服刑方式,直到怀孕、哺乳婴儿的情况完全消失。
孕妇杀人仍然构成杀人罪,但不适用死刑。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孕妇犯罪不会判死刑,法律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应为了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如果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也不能适用死刑。
孕妇犯罪也会判刑,如果刑罚在三年以下,会判处缓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孕妇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且不适用于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孕妇判刑后除缓刑的话,一般会被暂予监外执行,直到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形消失;如果还有刑期的,依然需要收监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孕妇犯罪的,应当对其宣告缓刑,同时不对其适用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刑法》规定,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需要注意的是,孕妇被判刑,可以监外执行,另外,孕妇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