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您有什么具体诉求?由于您的具体情况我并不了解,暂时无法为您做出更加详细的回复,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通过主页与我进行详细沟通,我会为您提供相关的专业帮助。
您好!婚后所得没有其他书面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一、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四、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您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一人出资: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
房屋属个人财产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
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共同出资:
4.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您好,如果您婚后父母把房子登记在了,你们双方的名下,这个财产则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视为,父母对夫妻方的证据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说明一下,请问您现在是要有什么纠纷,还是说需要写一份协议等法律文书,以保障您父母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