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房子,一般会判决给贷款人,也就是说登记谁的名字判就给谁,然后这个人给另一方补贴。
你好,最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您好,1、房子登记在谁名下?2、房子价值多少?婚后买的吗?
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无约定,婚后你老公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跟我沟通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离婚时,无论是否尚欠贷款,只要是已经登记或备案的房产、车辆,均可以进行分割;分割尚有贷款的共有房产(车辆)的,当判归房产(车辆)归一方所有时,剩余房屋(车辆)贷款也必须由该方进行偿还。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