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孕妇病假和普通员工病假的工资是一样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孕妇请病假需要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能有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最低3个月,最高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孕妇请病假事由: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产前检查不需要请病假,检查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孕妇请病假,单位根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孕妇在怀孕期间,患有其他疾病的,可以按照病假处理。比如感冒、发烧、胎盘前置等理由。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疾病可以申请长期病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