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并非必须起诉。另一方同意离婚且无争议可积极配合;不同意离婚可提交答辩状阐述理由并举证;对关键问题有不同主张也无需重诉,参与诉讼说明诉求并举证,参与程序就能维权。

一方病重时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审理。婚姻自由但此时会谨慎判断感情是否破裂,不能证明破裂可能不判离。判离时财产分割会照顾病重方,病重方困难另一方或需给予经济帮助,法院会兼顾各方裁决。

一方病重时另一方起诉离婚需多方面分析。法律上另一方有起诉权利,但法院审理谨慎,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无法定破裂情形,一般不轻易判离。若病情造成严重影响且感情无法挽回,综合考量后法院也可能判离。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应诉要做好:签收诉讼文书,按传票要求准时到庭,无法到庭需提前申请延期;针对起诉状答辩,围绕关键问题阐述观点立场;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庭审遵守纪律,可委托律师维护权益。

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起诉离婚有两种方式:(一)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公告等程序宣告失踪后再起诉,法院通常准予;(二)下落不明未满两年可直接起诉,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能证感情破裂也可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