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合同成立不必然意味主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是主合同从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主合同成立需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关键条款未协商一致主合同不成立,二者成立无必然因果关系。

大家都知道签订合同是保护双方的利益,但是经常出现主合同变更的事情。对于主合同变更之后保证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对此不了解往往会吃亏。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任承担是如何的一、

华律网小编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未成立的不代表主合同不成立,但主合同未成立的,担保合同是不成立。关于担保未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主合同不成立时,保证合同通常无效。原因(一)保证合同有从属性,主合同不成立则缺乏依附基础;(二)主合同不成立时债务人债务无法确定,保证责任无从谈起。特殊情况下按约定可能有效,但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