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押车辆买卖合同有效性分情况。抵押人告知买受人且得抵押权人同意则合同有效;未告知擅自出售合同可撤销;未得抵押权人同意虽告知买受人,合同效力待定,视抵押权人态度或抵押解除情况而定。

车辆抵押后签买卖合同一般有效,抵押期间可转让抵押财产,若合同无导致无效情形则自成立生效。但约定不得转让却擅自转让,效力或受影响。买受人即便合同有效,也可能有权利负担,购买时应了解抵押情况。

抵押车辆买卖合同一般有效,依法签订的合同自成立生效,抵押不影响其效力。抵押期间可转让车辆,合同有无限制转让约定会影响转让。若合同有法定无效情形则无效,车辆转移需办手续,否则影响买方权利。

有抵押的车辆买卖合同通常有效,抵押期间车主有权买卖抵押车辆,只要合同无其他无效情形。但此类合同有风险,若原车主未偿债,抵押权人可处置车辆,买方或失所有权,建议提前解押或明确违约责任。

车辆抵押和买卖是不同法律行为,抵押是不转移车辆占有作为债权担保,签抵押合同办登记即可,无需签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会使车辆所有权转移。实践中“抵押车买卖”有风险,应依法律关系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