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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遗产继承办理材料是什么

2022.12.09 婚姻家庭 106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异地遗产继承办理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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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弘斌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包弘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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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具体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而言需要公证书,权属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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