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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诉讼离婚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2024.04.18 婚姻家庭 366人浏览举报
解析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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