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去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不是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则不受理双方协议离婚。例如男方是湖南长沙户籍,女方是四川成都户籍,双方都在上海徐汇区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
协议离婚需要去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不是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则不受理双方协议离婚。 例如男方是辽宁沈阳户籍,女方是黑龙江鹤岗户籍,双方都在大连西岗区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无法在。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诉讼离婚这样办理: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起草起诉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法院一般会组织庭前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则开庭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允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而言,是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如果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能异地办理。异地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诉讼离婚可以办理。如果夫妻二人都离开住所地的,则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