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有多久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中要载明保证人保证的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约定协议的内容时,往往会说清楚违约责任,同时对于提供担保的,还需要说清担保的范围,以及担保人的追偿权,那么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约定限额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