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而言,是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 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二、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离婚证不能在异地办理,需要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离婚方式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一般是民政局)办理,。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夫妻双方再亲自到民政。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在异地可以。离婚案件是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异地可以。因为离婚案件是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
在异地起诉离婚可以。离婚案件的管辖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立,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去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异地诉讼离婚可以。男女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