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2.11.28 婚姻家庭 159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5.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继承诉讼提交的材料

    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等。

    赵彪律师 2019.08.02 311人看过
  •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顾斌律师 2019.01.31 1193人看过
  •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

    李建成律师 2022.04.29 331人看过
  •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

    赵彪律师 2019.08.23 1365人看过
  • 继承纠纷诉讼应提交哪些材料

    继承纠纷诉讼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顾斌律师 2022.06.28 235人看过
  • 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一、起诉书;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孙政律师 2021.01.19 3170人看过
  • 在法院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法院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这些材料:1、证明双方基本身份信息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2、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明材料;3、向法院诉讼离婚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顾斌律师 2022.04.19 183人看过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何长江律师 2019.08.21 2053人看过
  •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繁多,接下来我会给大家进行简要的分析。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医院的死亡证明;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周树辉律师 2019.08.20 1566人看过

唐海燕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唐海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37

    精选解答
  • 291227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关于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在生活中每天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这几年产生纠纷较多的就是关于遗产继承的。一般出现遗产纠纷之后都是到法院通过诉讼进行解决的。那么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是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家庭和睦是千家万户的心愿,但总是会发生一些纠纷,尤其是在财产问题上,涉及金额较大的遗产继承民事纠纷屡见不鲜。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子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房屋产权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又由于不可分割性有时会涉及多人分割的情况,下面我们看看房屋产权继承需要注意什么。房产的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房产是一个事实行为的发生,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该房屋要
  •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离婚起诉状和证据;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有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分割的,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关于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产继承人单身已死亡,同为继承人的我要公正遗产,需要提交他的什么材料?
    你好,我是魏律师,具体是什么案情?可加我详细沟通。
  • 诉讼保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这需要提供保全申请书,财产线索还得提供担保。进一步咨询可添加我的联系方式,我会详细给你解答。
  • 遗产继承公正需要材料?
    您好!我是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主任律师 ,接下来我会根据您的问题,给您做一些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4、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 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的规定,不光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以及遗赠。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5、遗赠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即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此外,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 在司法实践中,有判例将赠与给婚外情人的遗赠予以撤销,主要基于该遗赠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 在遗赠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受遗赠应在知道该遗赠的两个月内积极向遗赠执行人主张接受遗赠。没有执行人或被遗赠人的继承人阻挠的,可通过诉至法院的形式,确认该遗赠的效力并取得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继承权受国家保护】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提交离婚诉讼材料需要多钱
    财产额不超过20万,按件收费,50-300元/件,超过20万元,按照财产额一定比例收取诉讼费用。
  • 您好,请问做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您好,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