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分割遗产时遵循的原则如下: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3、物尽其用的原则;4、份额均等原则;5、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6、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7、适当照顾的原则。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关于夫妻财产继承的原则,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法定继承中对配偶继承权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夫妻共财财产应该由夫妻二人各一半,夫妻一方去世后,如果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