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继承。如果子女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已经结婚,那么配偶也是继承人之一,如果子女没有子女,那么父母将继承整个遗产。如果子女有未成年子女。并且没有遗嘱。那么子女的父母和子女将共同继承遗产。如果子女已经结婚。但子女去世后,父母也去世了。那么父母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转继承。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这时候继子女就能继承遗产。
子女继承父亲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在继承时需要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将属于妻子的一半划分出来,剩下的部分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是这样的: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是一种相互的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