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的。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担保函属于担保合同一种,担保函是银行、企业、担保公司或者个人等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信用凭证,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意向函如果可以明确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内容,就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不属于,担保合同与保函是两种不同的保证,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形式,对保证进行相互补充的关系。担保合同是有资质的企业或法人提供的,而保函是银行提供的。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1)担保意向函如果可以明确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内容,就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就相当于是保证合同。(2)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不是。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银行出具保函的,在保证人不履行义务时,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银行出具的保函相当于保证合同,因此发生不履行义务的情形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只是银行出具保函是出现于国际商务合同中,在国内合同中,是不涉及的。
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