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约定保证方式计算保证期间的方法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3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或者误认为与对债务人的时效相同,往往导致担保人脱保,因此了解保证期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担保期间是指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而担保期间一般是由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未约定担保期的,如果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未约定担保期间,保证期间怎样计算?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未约定的保证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其实是一个期限,是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那么要是既未约定还款时间也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处理?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