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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应当如何举证

2018.12.05 行政诉讼 121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解释》第26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10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行政机关应当先取证后裁决,以证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以法律为依据作出处理决定,而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诸法院时,被告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第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动地位,其实施行为时一般无须征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意,具有主动执法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应当负有举证的义务,这样才能体现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法律地位。
二、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
《规定》第四条第三款与《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原告应当对其符合起诉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但被告认为原告超过诉讼期限的除外。”根据这些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即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主张,应当由被告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无法证明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法院应当认定原告没有超过起诉期限,而无需由原告进一步证明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
例如,某行政机关于3月1日作出一个处罚决定,某公民于7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民在起诉的时候,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其于4月1日收到该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法院经审查起诉材料,认为该公民初步证明了其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受理此案。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主张原告已经超过起诉期限,被告应当就自己的认为原告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这同样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没有明确规定该条是否适用于不作为的案件。笔者认为,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被告认为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同样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某公民需要某公安机关的救助,打电话给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接到电话后,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致使该公民的合法财产遭受损害。于是该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公安机关认为该公民起诉超过起诉期限。而该公民认为自己没有超过起诉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被告向法院提供电话记录,以证明原告是在打电话两年后提起诉讼,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
三、对部分行政许可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在行政许可领域,应当区分许可事项是否对公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以此区分举证责任的分配。许可涉及事项对公众安全不存有重大隐患时,行政机关拒绝申请人(原告)申请的,由被告行政机关就原告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因为许可不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恩赐,而是对原属于公民的权利的恢复。法律所设定的禁止在于确保行政机关审查程序的实施,实体上自始就保留许可的可能性,设定许可制度的目的只是在于由行政机关预防性控制社会生活。
因此,许可决定是公民一般行为自由的恢复,赋予公民的是公民原本享有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公民的申请,实质上构成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侵害,根据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拒绝决定时必须符合法定拒绝的条件。在行政诉讼中应由行政机关就申请人(原告)不具备许可的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许可事项对公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时,应由原告对其是否具备许可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四、对部分行政赔偿的损害是否由其造成的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行政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按照《解释》和《规定》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的加害行为是否存在,损害是否由加害行为造成的均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笔者认为,这种一律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不符合举证责任分配的原理,而且对原告不利。在下列情况下,原告举证会非常困难,此时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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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如何举证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由此可见,行政执法机关即使有足够证据,但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不提供,也会被人民法院视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相应证据,那么,行政处罚决定可能就会被撤销。

    孙政律师 2018.11.27 10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被告怎么举证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欲进行举证的,应当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若超过的法定期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孙政律师 2022.03.23 6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怎么确定被告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等。

    孙政律师 2022.03.23 656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孙政律师 2018.11.23 10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是怎么确定被告

    行政诉讼案件中确定被告的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孙政律师 2023.06.13 11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确定被告

    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拖延履行和拒绝履行。

    孙政律师 2018.11.25 10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被告如何确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孙政律师 2018.12.14 10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是怎样确定被告

    行政诉讼案件中确定被告的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孙政律师 2023.05.28 12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提供被告信息

    向法院起诉时直接提交即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孙政律师 2018.12.07 2013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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