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关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对已经解除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条虽然明确将行政强制措施纳入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不表明任何形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都具有可诉性。某一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否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进行投诉后,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答复的,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不能对投诉的答复提起行政诉讼。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才能起诉。

行政征收是否可诉行政行为?行政征收是可诉的行政行为,直接涉及相关主体财产权益。若行政机关征收行为存在违法情形,相对人权益受侵害时可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审查其合法性,若违法可作出相应判决,相对人有权诉讼寻求救济。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