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艳军律师,是一名共产党员,现执业于
北京市常鸿
律师事务所,已有12年执业年限,服务地区为北京。其执业证号为1110120*********40,联系地址位于北京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彭律师是《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主流媒体点评专家,同时还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嘉宾,以及中央电视台法律节目采访嘉宾。他熟悉
法院内部诉讼操作规程和沟通技巧,擅长处理婚姻、继承、房产、合同、
公司、建筑工程等复杂疑难案件,尤其精通借名
买房、
房产继承、房产分割等房产类纠纷和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婚姻家事案件,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继承纠纷调解案例
在某起
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高某去世后未立
遗嘱,名下留有三套房产及一辆汽车,均为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张某某(化名)(原告)及子女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被告)。张某某(化名)委托彭律师向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名下财产。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愿意协商解决。彭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协助当事人厘清财产权属、评估财产价值,并就继承方案提出合理建议,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最终,经法院确认,各方达成了详细的财产分配协议,包括房产的继承和车辆的归属,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彭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不仅梳理了财产与法律关系,还引导调解协商,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并给予了专业的法律程序指导。同时,他也给出了尽早订立遗嘱、明确财产性质、善用调解机制、考虑家庭整体利益等建议。
离婚纠纷代理案例
这是一起涉及财产分割与过错赔偿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小花与被告老李
结婚多年后感情破裂
分居四年多,无法
协议离婚,小花委托彭律师向北京市
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老李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原告存在过错,要求分割财产时原告少分或不分,并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提交了大量证据。法院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彭律师在本案中,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协助原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有力的法庭辩论,在调解阶段积极与对方沟通,全力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他也建议婚姻双方应相互忠诚,在涉及复杂财产分割或过错赔偿的离婚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
分家析产纠纷案例
在王某1与王某3等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王某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张某臻(化名)名下的
房屋拆迁款等款项。王某3、王某2辩称
拆迁款应有一半是王某2的,其他才是遗产,还要求一并处理用拆迁款购买的房屋。周某2、周某1、王某4则表示由法院依法判决。彭律师作为被告王某3、王某2和周某2、周某1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法院最终认定了遗产范围,对张某臻(化名)渤海银行账户中的款项进行了分割,同时考虑到王某3在张某臻(化名)生前的付出,在分割金额上酌情对其予以照顾。
遗嘱继承纠纷案例
原告小萌系被继承人侯某军(化名)的女儿,侯某军(化名)去世后留有自书遗嘱,将名下房产由妻子张某某(化名)和女儿小萌共同继承。然而,被告焦某(化名)(侯某军母亲)及侯某萍(化名)(侯某军妹妹)对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并主张焦某(化名)作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房可住,要求分割房产或获得债权补偿。小萌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房产,张某某(化名)同意将自身份额及继承份额赠与小萌。彭律师作为原告小萌的代理人,指导小萌提交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并协助张某某(化名)出具赠与书面意见,针对被告的质疑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推动法院对房屋份额与赠与问题一并处理。最终,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判决房产由小萌继承所有,张某某(化名)、焦某(化名)、侯某萍(化名)需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代位继承纠纷案例
在小染与被告的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中,小染作为武大的女儿,主张代位继承爷爷武老爷子的遗产。小染认为武老爷子生前的两套房应作为遗产分割,但被告1辩称安慧东里302房系其与配偶使用
工龄购买,属于其个人财产,且已垫付武老爷子生前医疗、护理等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彭律师作为小染的代理人,明确小染的代位继承人身份,提交关键录音证据,坚持“借名买房”主张,成功反驳被告1“垫付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的主张。法院最终认定房产不属于遗产,仅对武老爷子名下银行存款、证券账户余额等现金类资产进行分割,小染分得现金遗产约147,724.60元,另从被告3处分得398,17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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