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艳军律师,是一名共产党员,执业于
北京市常鸿
律师事务所,拥有12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北京。他的执业证号为1110120*********40,联系地址位于北京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彭律师是《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主流媒体点评专家,同时也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嘉宾,还是中央电视台法律节目采访嘉宾。他熟悉
法院内部诉讼操作规程和沟通技巧,擅长处理婚姻、继承、房产、合同、
公司、建筑工程等复杂疑难案件,尤其精通借名
买房、
房产继承、房产分割、腾退返还、房产确权、排除妨害、确认效力、分家析产等房产类纠纷,以及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财富传承等婚姻家事案件,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经典继承案例调解显成效
在一起
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高某生前未立
遗嘱,名下留有三套房产及一辆汽车,均为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张某某(化名)(原告)及子女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被告)。张某某(化名)委托彭律师向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名下财产。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愿意协商解决。彭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协助厘清财产权属、评估财产价值,并提出合理继承方案建议,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最终,通过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实现了财产的合理分配,兼顾了各方利益,同时避免了家庭矛盾的激化。彭律师还给出建议,如尽早订立遗嘱、明确财产性质、善用调解机制以及考虑家庭整体利益等。
离婚纠纷助力原告维权
小花与被告老李
结婚多年,感情破裂
分居四年多,无法
协议离婚,小花委托彭律师向北京市
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老李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原告存在过错,要求分割财产时原告少分或不分,并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彭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协助原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有力的法庭辩论,反驳被告的抗辩理由。在法院调解阶段,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有利调解方案,调解无果后全力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最终,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对被告合理的诉求进行了考量。
分家析产案精准把握法律
在王某1与王某3等人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王某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张某臻(化名)名下的
房屋拆迁款扣除购买
安置房款后剩余的款项,以及腾退房屋周转费、
户口外迁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等。彭律师作为被告王某3、王某2、周某1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梳理财产与法律关系,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范围。法院最终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彭律师在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被告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遗嘱继承案固定证据胜诉
在“遗嘱风波”案件中,原告小萌系被继承人侯某军(化名)的女儿,侯某军(化名)生前留有自书遗嘱,明确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产由妻子张某某(化名)和女儿小萌共同继承。被告焦某(化名)及侯某萍(化名)对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并主张焦某(化名)作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房可住,要求分割房产或获得债权补偿。彭律师作为原告小萌的代理人,指导小萌提交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并协助张某某(化名)出具赠与书面意见,强化诉讼请求依据。针对被告提出的遗嘱真实性质疑,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成功使对方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最终,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判决房产由小萌继承所有,张某某(化名)、焦某(化名)、侯某萍(化名)需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借名买房案争取合理份额
在借名买房与
代位继承权较量的案件中,原告小染作为代位继承人,主张爷爷武老爷子生前的两套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武老爷子去世后应作为遗产分割。被告1辩称安慧东里302房系其与配偶使用
工龄购买,登记在配偶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且已垫付武老爷子生前医疗、护理等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彭律师作为小染的代理人,梳理事实与证据,明确小染的代位继承人身份,提交关键录音证据,坚持“借名买房”主张,虽未获法院支持,但为当事人争取了遗产中现金部分的合理份额,同时成功反驳被告1“垫付费用应从遗产中扣除”的主张,维护了遗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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