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北京市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有这样一位律师——彭艳军,他在这里为诸多寻求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专业服务。彭艳军律师有着12年的执业年限,服务地区主要为北京,其执业证号为1110120*********40,现执业于北京市常鸿
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与媒体形象
彭艳军律师特别擅长
房产继承、
离婚房产分割、房产确权、分家析产等房产类纠纷,以及
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内财产约定、
同居析产、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转继承、
代位继承、
遗赠、遗赠
抚养纠纷等婚姻继承类纠纷,同时还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和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他不仅在法律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在媒体界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嘉宾,也是《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新京报》《华夏时报》等媒体栏目点评律师,还曾是中央电视台法律节目采访嘉宾。
典型案例:继承纠纷调解显成效
在一起典型的法定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高某(已于2023年9月去世)生前未立
遗嘱,其名下留有三套房产及一辆汽车,均为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张某某(化名)(原告)及子女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被告)。原告张某某(化名)委托彭艳军律师,向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名下财产。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彭艳军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过程,协助当事人厘清财产权属、评估财产价值,并就继承方案提出合理建议,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最终调解结果为:西城区西直门1402室和
海淀区号A-1901室,高某所占份额由张某某(化名)继承,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放弃继承;西城区西直门1401室,高某所占份额由高某勇(化名)继承,张某某(化名)放弃继承并赠予其个人份额,房屋最终归高某勇(化名)所有;车牌号73大众汽车由高某花(化名)继承,张某某(化名)、高某勇(化名)放弃继承;张某某(化名)支付高某花(化名)200万元,高某勇(化名)支付高某花(化名)100万元作为房屋补偿款,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某(化名)承担,调解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在这个案件中,彭艳军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梳理财产与法律关系,引导调解协商,避免了家庭矛盾激化,保障了当事人权益,还对法律程序进行指导,确保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离婚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另一起涉及
财产分割与过错赔偿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小花与被告老李
结婚多年,因感情破裂
分居四年多,无法
协议离婚,小花委托彭艳军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北京市
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老李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原告存在过错,要求分割财产时原告少分或不分,并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提交了大量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解除婚姻关系,位于北京市路的房屋归老李所有,老李需给付小花房屋折价款伍佰四十三万元;京HE95别克牌小轿车归小花所有,小花需给付老李车辆折价款9,000元;因小花对婚姻存在过错,法院判决其付给老李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彭艳军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法律分析,协助原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有力的法庭辩论,在法院调解阶段积极与对方沟通,调解无果后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彭艳军律师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北京市西四环南路46号这个办公地址,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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