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艳军律师,执业于
北京市常鸿
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北京西四环南路46号国润商务大厦B座7层。他拥有12年的执业年限,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执业证号为1110120*********40。彭律师不仅是一名共产党员,还曾在某中级
法院工作,2013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他还是《新京报》《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主流媒体点评专家,以及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节目的嘉宾。
擅长领域与社会担当
彭艳军律师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房屋继承等领域。他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和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凭借丰富的
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审理和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诉讼案件,形成了严谨缜密、多谋善断、出奇制胜的执业风格。
典型案例之继承纠纷调解
在【继承纠纷不用“争”,调解也能实现家庭财产平稳传承】一案中,被继承人高某去世后未立
遗嘱,名下留有三套房产及一辆汽车。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张某某(化名)(原告)及子女高某花(化名)、高某勇(化名)(被告)。张某某(化名)委托彭律师向北京市
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名下财产。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愿意协商解决。彭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过程。他协助当事人厘清财产权属、评估财产价值,并就继承方案提出合理建议,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经法院确认,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房产和汽车的继承进行了明确划分,还确定了经济补偿事宜。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某(化名)承担,调解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在本案中,彭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他梳理财产与法律关系,明确
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范围;引导调解协商,协助当事人理性沟通,避免家庭矛盾激化;保障当事人权益,通过放弃与赠予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财产合理分配,兼顾各方利益;进行法律程序指导,确保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具有
强制执行力。
典型案例之
离婚纠纷维权
【离婚纠纷法律护航:彭律师助力原告权益维护】是一起涉及
财产分割与过错赔偿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小花与被告老李
结婚多年后感情破裂
分居四年多,无法
协议离婚,小花委托彭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北京市
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老李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原告存在过错,要求分割财产时原告少分或不分,并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提交了大量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同时判决原告支付被告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彭律师在本案中,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准确指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协助原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庭审过程中,代表原告进行了有力的法庭辩论,有效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在法院调解阶段,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最有利的调解方案;在调解无果后,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典型案例之
遗嘱继承争议
在【“遗嘱风波”:律师助力女儿继承房产,亲情与法律的较量】一案中,原告小萌系被继承人侯某军(化名)的女儿,侯某军(化名)去世后留有自书遗嘱,明确将其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3号院的房产由妻子张某某(化名)和女儿小萌共同继承。然而,被告焦某(化名)(侯某军母亲)及侯某萍(化名)(侯某军妹妹)对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并主张焦某(化名)作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房可住,要求分割房产或获得债权补偿。
小萌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房产,张某某(化名)同意将自身份额及继承份额赠与小萌。彭艳军律师作为原告小萌的代理人,指导小萌提交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并协助张某某(化名)出具赠与书面意见,强化诉讼请求依据;针对被告提出的遗嘱真实性质疑,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成功使对方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协调张某某(化名)赠与意愿的书面化,减少诉累,推动法院对房屋份额与赠与问题一并处理。最终,法院认定遗嘱形式与实质要件合法有效,判决房产由小萌继承所有,张某某(化名)、焦某(化名)、侯某萍(化名)需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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