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附加了限制减刑,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不得少于13年。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要服刑十三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不符合减刑条件,要服刑终身。如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如果获得减刑和假释,至少服刑3年(判决前羁押的,羁押期间计算在内)。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两年不包括在内。行为人在发生犯罪行为后要及时自首,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来说,自首通常会免死,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累犯死缓的犯罪分子,若符合减刑条件,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无强制性规定,双方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