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的要求: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行政执行活动必须在行政决策的指导下进行,行政执行过程是行政管理机构对人、财、物的有机组合过程,行政执行具有经常性、连续性、灵活性、层次性。
行政决策与行政执行的意义是保障行政决定的有效性,以及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原行政行为的执行。人民法院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3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
行政决策体制是指行政决策机构和人员所形成的组织结构体系以及制定决策的有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体制,是正确进行行政决策的基本前提,也是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组织保证。
无效合同包括以下这些类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信息性原则;行政决策没有信息寸步难行,信息是决策的依据。预测原则;行政决策是规划未来的行政目标和行动,必然要有对未来动态的预测。系统性原则;运用系统分析原理和方法进行决策活动,这是现代行政决策的客观要求。
行政决策是指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能所做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