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现在的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现在的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2022.01.06 婚姻家庭 1216人浏览举报
解析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颁布后按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69868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你好,我妈和我爸属于那种事实婚姻,怎样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先补办婚姻登记。 一、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关系处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四、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 近亲结婚已成事实,并且孩子也成家了,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确认婚姻无效即可
  • 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找渭南律师
    建议请律师介入协助处理,增加起诉成功率
  • 请教老师,没领结婚证,但有婚姻事实,在解除这种婚姻关系,要怎么办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民法典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1994.2.1在一起的都不是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