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当事人可以请求听证,当事人请求后,行政相关要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完毕不能再要求听证了。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关于行政处罚完毕是否还能要求听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前,行政机关要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而当事人应当要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前7日通知听证的当事人。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它是本质在于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我国的行政处罚听证是具有一定的程序的,当当事人要求听证时,就应该按照此程序组织听证,那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行政诉讼律师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听证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时,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一些比较严重的处罚,可以申请听证的,那么公安行政处罚听证时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