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人是上海专1业婚姻家事律师,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一对一咨询。
没有特殊情况的,是不可以反悔的。
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但是,必须特别注意法律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属胁迫等情形,那么法院可以撤销原《离婚协议》。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
您好,如果财产还没分割完毕,则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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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民间所谓的“假离婚”常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约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的行为。“假离婚”并不是法律术语,只要双方自愿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就视为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双方在民政局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能以离婚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为由主张离婚协议无效。关于双方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效力问题,因离婚协议涉及感情、妥协等各方面因素,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反悔到法院起诉,法院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