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犯罪的构成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我国《刑法》中对于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对于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等。
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且数额达到一定金额,才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该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刑法》规定,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