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立案程序如下:(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5)如果欠款金额达5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进行信用卡诈骗立案程序,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还,经催收后不还款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两种:(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