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犯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法律保护军婚为的不是军人个体,而是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就感情而言,军婚需要经营,需要付出和理解,还需要智慧,它是双方努力的结果。
军人离婚存在特殊性,但是军人离婚也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和一般人的离婚程序有点不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和现役军人离婚的,需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离婚的办理流程:1、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现役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的配偶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则不得离婚,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若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提出离婚: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如果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的话,是不能判决离婚的。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以说原则上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其同意是不得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时可以提出离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军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