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劳动者刚入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要付二倍工资,超一年未签视为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签合同对双方都重要,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刚签的入职合同可解除,分不同情形处理。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可解约;遇单位违法情形可立即解约。单位在劳动者违规等情况可解约,随意解约或担责,解约要依规,否则有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签可规范确立劳动关系;超一月不满一年未签要付双倍工资;超一年未签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且付差额等,用人单位要依法签约。

员工入职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无明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期限多样,无固定期限无确定终止时间,以完成任务为期限适用于特定工作,签订需综合多因素协商。

员工入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对员工来说,合同明确重要事项,是维权依据;对用人单位而言,有助于规范管理,不签有法律后果。总之,入职签合同是强制要求且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