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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是否构成挪用公款

2024.04.18 刑事辩护 271人浏览举报
解析
信用担保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挪用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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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大利刑事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姚大利刑事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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