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律师,中共党员,是
陕西华格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执业八年来,她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处理各类家事纠纷超500起,凭借“情法交融、调解优先”的执业理念,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下面为大家讲述她成功办理的一起女方
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
抚养权,最终帮助男方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案例。
案情呈现:女方起诉,抚养权争夺激烈
在这起案件中,2011年陆某(化名)与杨某(化名)于
青岛相识相恋,同年举行订婚仪式,虽未办理
结婚登记,但一直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至2021年。同居期间,陆某(化名)受孕3次,前两次因杨某(化名)不喜欢胎儿性别均前往医院处理。2021年4月,陆某(化名)第三次受孕,双方决定共同孕育,杨某(化名)还承诺小孩出生后领证。然而,陆某(化名)怀孕期间,杨某(化名)
出轨第三人,双方感情破裂并解除
同居关系。2021年12月,陆某(化名)在
西安娘家
生育非婚生女陆某(化名)宝,杨某(化名)从未支付
抚养费。随后,陆某(化名)委托陈丹律师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难点剖析:证据缺失,案件推进遇阻
本案面临着严峻挑战,陆某(化名)基本删除了手机上所有的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证据,证据相对匮乏,这无疑增加了案件的办理难度。但陈丹律师并未退缩,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深入了解案情后,协助陆某(化名)调取了医院的病例、转账记录、美团消费记录等相关证据。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对于一方主张确认亲子关系,另一方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且拒绝
亲子鉴定的情况,法院可推定提出确认一方的主张成立。但在实际操作中,若另一方以不到庭、不表态的方式应对,法院需结合现有证据作出判断。
策略实施:多管齐下,收集关键证据
为了打破僵局,在开庭后,陈丹律师指导陆某(化名)继续收集案件证据。通过陆某(化名)联系杨某(化名),杨某(化名)答应晚上到酒店探望当事人及女儿陆某(化名)宝,陈律师及时让陆某(化名)将双方就涉及女儿陆某(化名)宝的谈话进行了录音。此外,陈律师作为主张一方,提供了病例、聊天记录截图、转账记录等证据,特别是录音及酒店监控视频等关键证据,在亲子关系的证明上达到了高度盖然性。同时,陈律师向法院提出,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并非采取直接强制血缘鉴定的方式,而是以缓和的间接强制方式进行事实认定,如由法官采用自由心证、拟制真实、推定等方式进行认定。对于亲子关系的证明,并非仅有亲子鉴定一个路径,在无法取得该类直接证据或证明方法时,也可以用间接证据进行证明的观点。
圆满结局:法院支持,男方获两孩抚养权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陆某(化名)已提交必要证据证明陆某(化名)宝与被告杨某(化名)存在亲子关系,但被告杨某(化名)拒不到庭,既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亦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故确认杨某(化名)与陆某(化名)宝存在亲子关系,成功帮助男方争取到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陈丹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她以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灵活的办案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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