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律师,中共党员,是
陕西华格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执业八年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各类家事纠纷超500起。她秉持“情法交融、调解优先”理念,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
一、业务专长与执业特色
陈丹律师业务范围覆盖婚姻家事各领域,擅长婚姻纠纷调解、财产规划、房产分割、继承纠纷等。她发挥女性律师的洞察力、共情力与沟通亲和力,采取“调解与诉讼双轨驱动”策略。诉前优先调解,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诉讼中也是调解高手,推动有利和解;调解不成则通过庭审对抗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此外,她还热心公益,通过撰写文章、举办公益讲座等普及家事法律。
二、经典案例之女方
离婚后财产纠纷
(一)基本案情
魏某(化名)(男)与屈某(化名)(女)于2002年
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2016年双方签订《自愿
离婚协议书》和《
离婚协议书》,约
定西安市所有房产归魏某(化名),但未将3套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写入协议。后因魏某(化名)与案外人的房屋买卖纠纷,屈某(化名)主张魏某(化名)隐匿婚内财产,要求分割这三套房产及1100万元存款。
(二)办案策略
陈丹律师根据魏某(化名)提供的协议,认为虽未列明三套房产,但应视为双方对全部财产已处理。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可能是双方合意不列入协议。且屈某(化名)知晓这三套房屋存在,房屋一直登记在魏某(化名)名下,不存在转移、隐匿情形,屈某(化名)签订协议时未提异议,应视为放弃权利。对于1100万存款,律师提供了
贷款合同、
借条、转账记录及
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款项来源是
银行贷款、朋友借款及离婚后店铺经营收入。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查采纳了律师观点,认为双方离婚时已对西安市所有房产进行分割,屈某(化名)未证明魏某(化名)隐匿财产,且结合
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不能排除双方的合意。最终驳回屈某(化名)所有诉讼请求,屈某(化名)上诉及申请再审均败诉。
三、其他典型案例
(一)原配追讨赠与“第三者”财产
刘某(化名)发现丈夫王某(化名)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吕某(化名)转款80余万,委托陈丹律师起诉。吕某(化名)辩称是劳务关系,但未提供相关证据。律师帮助刘某(化名)整理证据,法院判决吕某(化名)返还80余万元及利息。
(二)确认亲子关系案
陆某(化名)与杨某(化名)同居期间育有非婚生女,杨某(化名)拒绝认亲。陆某(化名)证据较少,律师协助调取医院病例等证据,并指导陆某(化名)收集录音等关键证据。法院最终确认杨某(化名)与陆某(化名)宝存在亲子关系。
(三)墓碑刻名权益案
赵某(化名)父亲去世后,继母张某(化名)刻立墓碑未刻赵某(化名)名字。赵某(化名)委托律师维权,律师梳理案情、整理证据并与法官沟通。法院认为赵某(化名)享有在墓碑上刻名权益,判令加刻赵某(化名)姓名。
陈丹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婚姻家事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