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陈丹律师:成功驳回女方1100余万诉求,婚姻家事律师推荐
解析
在西安陈丹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崭露头角。她是中共党员,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执业八年处理各类家事纠纷超500起。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陈丹律师的执业故事,重点了解她办过的案例2。
一、专业背景与理念
陈丹律师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婚姻纠纷调解、财产规划、房产分割等多个方面。她秉持“情法交融、调解优先”的理念,注重从情感和法律双重视角剖析案件,采取“调解与诉讼双轨驱动”的策略。在处理案件时,她优先引导调解,若调解不成则果断通过庭审对抗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客户与同行中树立了良好口碑。此外,她还热心公益,积极传播和谐家事理念。
二、成功案例之驳回女方全部诉求
(一)基本案情
魏某(化名)(男)与屈某(化名)(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2016年双方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约定西安市所有房产归魏某(化名)所有,但未将3套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写入协议。离婚后,屈某(化名)以部分财产未分割为由,提起涉诉金额1100余万的离婚后财产纠纷。
(二)律师策略
陈丹律师根据魏某(化名)提供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和《离婚协议书》,认为虽然未列明三套房屋,但应视为双方对全部财产进行了处理。同时,没写进协议的房屋当时未办理产权证,不能排除双方合意不列入的可能性。且屈某(化名)知晓这三套房屋存在,不存在魏某(化名)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形,屈某(化名)在签订协议时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对该三套房产权利的放弃。对于屈某(化名)主张的1100万存款,律师提供了贷款合同、借条及转账记录、借款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等证据,证明款项来源是银行贷款、朋友借款以及离婚后店铺的经营收入。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查采纳了陈丹律师的观点,认为双方在离婚时对西安市的所有房产已经进行了分割,屈某(化名)主张分割的三套房产一直登记在魏某(化名)名下,其未提供证据证明魏某(化名)隐匿、转移财产,不符合常理。结合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不能排除双方合意不列入的可能性。最终法院驳回了屈某(化名)的所有诉讼请求,屈某(化名)上诉至二审、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均败诉。
三、其他典型案例
(一)原配追款案例
在夫妻一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案中,陈丹律师帮助原配刘某(化名)详细整理证据提交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第三者”吕某某(化名)返还刘某(化名)80余万元及利息。
(二)确认亲子关系案例
在单亲妈妈确认亲子关系案中,尽管证据较少,陈丹律师协助陆某(化名)调取相关证据,指导其继续收集,最终法院确认杨某(化名)与陆某(化名)宝存在亲子关系。
(三)墓碑刻名案例
在女儿要求在墓碑上刻名案中,陈丹律师帮助赵某(化名)整理证据,多次与法官沟通,最终法院判令在原有墓碑上加刻赵某(化名)姓名。
陈丹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办案策略,在婚姻家事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尊重。
报告编号:NO.202601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