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金汉
律师事务所,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冯海波。他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九年丰富的实务经验,以负责高效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其本科毕业于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不仅是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担任着
宁波市海曙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深耕多领域,专业显实力
冯海波律师执业九年来,深耕于
建设工程、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及保险
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建设工程方面,他代理过工程款超付追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等,帮助建筑企业追回工程款,减少损失。在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案件里,他善于结合鉴定程序与证据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权益,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同时,他还能为企业在
工伤领域提供风险管理意见,减少工伤案件发生并合理降低理赔金额。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他熟悉各类保险条款争议焦点,精准把握理赔争议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有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彰显专业风采
“交通事故+
医疗损害”双重
侵权案
2022年清晨,小明(化名)在
金华市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在医院救治身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存在延误应担责。冯海波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一方面追究肇事方及保险
公司责任,另一方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庭审中,针对医院的辩解,他指出患者家属合理考虑手术不属于过错,医院不能推卸诊疗义务。最终
法院采纳鉴定意见,认定医院承担10%责任,判决其赔偿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也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进行了赔偿。此案体现了在多因一果情形下,法院依据原因力划分责任,也凸显了医疗损害鉴定的关键作用。
短期用工
劳动关系认定纠纷
2019年,祝某(化名)工作10天受伤,厂方否认劳动关系。冯海波律师一审提交谈话录音未获支持,二审中他围绕劳动关系实质要件展开论述,强调关键在于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和业务组成部分。二审法庭审查录音证据后,全面采纳其意见,改判确认祝某(化名)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这一案例提醒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注意保存证据,依法维权。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原告晨某(化名)因避让逆向行驶的被告陆某(化名)摔倒受伤,交警无法认定责任。冯海波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主张被告行为有过错,与原告损害有因果关系,原告损失应获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该判决明确了交通事故不以“接触”为必要前提,过错行为应担责,受害者也需尽安全注意义务。
醉驾逃逸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案
2019年,宫某(化名)醉驾逃逸致邹某(化名)重伤,邹某(化名)起诉要求宫某(化名)、宫某胡(化名)及保险公司赔偿。冯海波律师代理宫某胡(化名),论证车主无过错不应担责。同时协助法庭审查保险公司提示义务,发现人保公司未履行到位。最终法院判决宫某胡(化名)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相应范围内进行赔偿。此案对车主责任认定具有典型意义,提醒车主审慎管理车辆,保险公司规范提示流程,受害人及时保全证据。
冯海波律师以其在各领域的专业表现和对案件的精准处理,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展现了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实力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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