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冯海波律师实力护航!成功处理工程款追讨及祝某工伤认定案
解析
在宁波法律界,冯海波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他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现是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9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220********97。冯律师长期担任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在建设工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负责、高效的法律服务。下面就让我们走进他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案件详情:车祸送医后感染身亡引发赔偿纠纷
2022年的一个清晨,悲剧在金华市上演。小明(化名)骑着电动自行车,却不幸被疲劳驾驶的刘某某(化名)撞伤。紧急之下,他被送往金华市中心医院抢救。然而,历经27天的治疗,小明(化名)最终因院内感染引发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腹腔感染,继而因感染性休克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化名)负事故全责,但死者家属却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延误,尤其是对颈髓损伤和十二指肠穿孔的诊断与手术不及时,因此医院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过程:追究各方责任,申请医疗鉴定
作为原告小亢(化名)、小拉(化名)的代理律师,冯海波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追究肇事方刘某某(化名)及保险公司的责任;另一方面,针对金华市中心医院的诊疗行为申请了医疗损害鉴定。台州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医院在颈髓损伤诊断、十二指肠穿孔发现及手术时机上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小明(化名)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建议责任参与度为10%。
在庭审中,医院辩称其诊疗符合规范,患者死亡主要源于交通事故伤情,还指出家属在手术决策上犹豫不决,影响了治疗时机。冯海波律师则敏锐地指出,患者家属在面临重大手术时进行合理考虑,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医院不能以此推卸其专业诊疗义务。
判决结果:医院担责,保险公司赔偿
法院最终采纳了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认定金华市中心医院存在过错,责任参与度为10%,判决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6,216.45元。同时,法院认定交通事故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974,834.73元。不过,由于原告此前与肇事司机刘某某(化名)达成《补偿协议书》并约定“民事赔偿事宜已处理完毕”,法院未支持原告再向刘某某(化名)个人主张赔偿。
案例点评:多因一果下的责任划分与法律启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双重侵权案件,清晰地展现了在多因一果情形下,法院如何依据原因力大小划分责任。医疗损害鉴定在认定医院过错和责任比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提醒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尤其在急重症救治中要把握好“黄金时间”。此外,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可能影响后续诉讼权利,签署前务必谨慎评估内容,避免像本案中那样丧失对肇事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这起案例启示我们,在涉及多重侵权主体的案件中,应及时通过专业鉴定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签署和解协议前应充分理解其法律后果,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冯海波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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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波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
擅长: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涉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等1个交通事故案例。
律师简介
冯海波律师现为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九年来深耕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长期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对劳动法实务及争议解决机制有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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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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