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汉律所冯海波律师,成功办理“双重侵权”等多起典型案例推荐!
解析
冯海波律师是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9年来专注于建设工程、工伤赔偿等领域,同时担任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
一、“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双重侵权案
2022年清晨,小明(化名)在金华被刘某某(化名)撞伤送医,27天后因院内感染死亡。交警认定刘某某(化名)全责,但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延误也应担责。冯海波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一方面追究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责任,另一方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台州市医学会鉴定医院存在过错,责任参与度为10%。庭审中,医院辩称诊疗规范,家属手术决策影响治疗时机。冯律师指出家属合理考虑不属于过错,医院不能推卸责任。最终法院采纳鉴定意见,判决医院赔偿106,216.45元,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974,834.73元。因原告与肇事司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未支持向刘某某(化名)个人索赔。此案提醒大家,多重侵权案件应及时鉴定明确责任,签署和解协议要谨慎。
二、短期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纠纷
2019年3月,祝某(化名)经人介绍进入宁波某金属制品厂工作,工作10天受伤。厂方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责任。祝某(化名)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委托冯海波律师起诉。一审中,冯律师提交祝某(化名)与厂方负责人的谈话录音,证明厂方对祝某(化名)实施管理并支付报酬,但一审法院认为未体现“长期稳定劳动关系”,驳回诉求。二审中,冯律师围绕劳动关系实质要件论述,强调关键在于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和业务组成部分。二审法庭审查录音证据,发现厂方负责人承认祝某(化名)曾为其提供劳动,且劳动属于厂方业务组成部分。最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冯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确认祝某(化名)与工厂在2019年3月4日至3月1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提醒劳动者要保存工作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
三、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5月,原告晨某(化名)正常骑行遇被告陆某(化名)逆向行驶且单手握把,为避让车辆失控倒地受伤。交警无法认定责任。冯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主张被告行为有过错,与原告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原告损失应获赔偿。被告则称未碰撞,事故是原告自身原因所致。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干扰原告驾驶,原告为避让受伤,二者存在因果关系。原告自身也有一定责任,综合认定原告承担次要责任,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96472.64元。
四、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案
2019年10月,宫某(化名)醉驾肇事逃逸致邹某(化名)重伤。邹某(化名)起诉宫某(化名)、宫某胡(化名)及两家保险公司。冯律师代理宫某胡(化名),论证车辆出借合法,事故无法预见,原告未举证车主过错。人保公司以“醉驾免责”拒赔商业险,经审查未履行提示义务。法院判决xx洋保险在交强险内赔偿1万元,人保公司在商业险内赔偿医疗费193,911.6元,宫某(化名)个人承担保全费,宫某胡(化名)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返还其垫付的2.3万元。此案提示车主应审慎管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规范条款提示流程,受害人应及时保全证据。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冯海波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
擅长: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涉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等1个交通事故案例。
律师简介
冯海波律师现为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九年来深耕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长期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对劳动法实务及争议解决机制有深刻理解。
建设工程领域,代理工程款超付追讨、装饰装修合...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2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