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冯海波律师:“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双重侵权案胜诉彰显实力
解析
冯海波律师是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湖北经济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位,执业9年以来,在建设工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颇有建树。同时,他还是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接下来我们就具体看看他经办的一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双重侵权赔偿案。
一、离奇祸端:车祸送医后感染身亡
2022年的一个清晨,悲剧在金华市上演。小明(化名)骑着电动自行车,却不幸被疲劳驾驶的刘某某(化名)撞伤。随后,小明(化名)被紧急送往金华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然而,这场救治并未如人所愿。经过27天的治疗,小明(化名)最终因院内感染导致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腹腔感染,进而因感染性休克死亡。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刘某某(化名)在此次事故中负全责。但小明(化名)的家属却认为,医院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延误,尤其是对颈髓损伤和十二指肠穿孔的诊断与手术不及时,医院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场复杂的索赔纠纷由此展开。
二、艰难维权:多方追责与专业鉴定并进
冯海波律师作为原告小亢(化名)、小拉(化名)的代理律师,面临着艰巨的挑战。他一方面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积极追究肇事方刘某某(化名)及保险公司的责任;另一方面,针对金华市中心医院的诊疗行为申请了医疗损害鉴定。
台州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意见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该意见明确指出,医院在颈髓损伤诊断、十二指肠穿孔发现及手术时机上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与小明(化名)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建议医院的责任参与度为10%。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医院进行了激烈的抗辩。医院辩称其诊疗符合规范,患者死亡主要源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而且家属在手术决策上犹豫不决,影响了治疗时机,试图以此来推卸责任。
面对医院的辩解,冯海波律师据理力争。他指出,患者家属在面临重大手术时进行合理考虑,这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医院不能以此逃避其专业诊疗义务,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三、公正裁决:法院划分责任比例
最终,法院采纳了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认定金华市中心医院存在过错,其责任参与度为10%,判决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6,216.45元。同时,法院认定交通事故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974,834.73元。
不过,由于原告此前与肇事司机刘某某(化名)达成了《补偿协议书》,并约定“民事赔偿事宜已处理完毕”,法院未支持原告再向刘某某(化名)个人主张赔偿。这一结果也给当事人敲响了警钟,签署和解协议时必须谨慎评估其内容。
四、案例启示:明确责任与谨慎签约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双重侵权案件,清晰展现了在多因一果的情形下,法院如何依据原因力大小划分责任。医疗损害鉴定在认定医院过错和责任比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提醒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尤其在急重症救治中要把握好“黄金时间”。
此外,本案还警示当事人,在涉及多重侵权主体的案件中,应及时通过专业鉴定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签署和解协议前应充分理解其法律后果,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像本案中的原告一样丧失对肇事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冯海波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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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波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
擅长: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涉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等1个交通事故案例。
律师简介
冯海波律师现为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九年来深耕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长期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对劳动法实务及争议解决机制有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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